• 晨,应该给自己一个好点的心情,为办公室无聊的一天来些让自己觉得欣慰的理由。但当我看到这样一则转帖之后,我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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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昆明盘龙区一法院家属区内一寄养在车棚的野猫生的四只小猫被人虐待而死。据收养野猫的主人家说在11号凌晨听到猫凄惨的叫声,她们赶紧下楼发现这只野猫的四只小猫被人虐待而死,并且放在母猫面前。小猫身上布满弹孔,浑身是血。其中一只小猫脖子被绳子拉长,胸被剖开,心脏外露,另外两三只小猫头被踩扁。据记者观察,小猫身上的弹孔为金属玩具枪所致。估计是10日晚上,有人用玩具枪把小猫打得遍体鳞伤,无力逃跑,然后再进行虐待致死,并特意放在母猫身边。

    阿姨,我无法再用我那点可悲的小理由来给你安慰......

    是孩子,你会说他无知吗,是成年人,你会说他思想堕落吗?这些就是所谓全国人民生活的乐观现状?这就是9年义务教育下出来的祖国未来的花朵......我哭了,不知道要说什么,如果你养猫,请你照顾好你的宝贝,如果你没有养猫,请你也不要去伤害他们,在你能力可以的情况下,制止别人也这么做。

    这是在法院家属院发生的事情,当好心人本着对生命的爱怜,收养了四处流浪的猫妈妈,当它也觉得生活也只终于有了着落,这个不知名的残忍的罪徒却用了令人发指的伤害,结束了这一切。到底是为了好玩,是现代社会中的人心中充满了泄愤的欲望,还是懦弱于对法律的恐惧而将对象转到动物身上。

    杀人是犯法的,因为法律要捍卫生命的尊严,那么以如此不堪的方法虐杀动物呢?难道就不应该被处罚吗?难道就是祖国的法律在打着保卫生命的口号,所做的进步吗?我好想给主席写一封信,真的想有那么一天,有这样的人出现,他捍卫真理,他能够像面对汶川地震一样面对其他的生命,所谓为民请命的廉政智慧之人或许就拥有这样的心怀与气魄。